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两大操作细则发布 债市大开放倒计时
发布时间:2016-05-30   点击率:953

  周五下午,关于境外机构投资者进入中国银行间市场的两大重要操作细则相继发布。我国债市大开放正式进入倒计时阶段。

  一个是国家外汇管理局发布了境外机构投资者投资银行间债券市场外汇管理规定(下称“规定”),另一个是中央国债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等相关单位联合发布《境外机构投资者进入银行间市场联网和开户操作指引》(下称“指引”)。

  外汇局相关规定的主要内容包括:一是对境外机构投资者实行登记管理。境外机构投资者应通过结算代理人办理外汇登记。二是不设单家机构限额或总限额。境外机构投资者可凭相关登记信息,到银行直接办理资金汇出入和结汇或购汇手续,不需要到外汇局进行核准或审批。三是要求资金汇出入币种基本一致。投资者汇出资金中本外币比例应保持与汇入时的本外币比例基本一致,上下波动不超过10%。

  与此同时,中央结算公司会同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中心、银行间市场清算所股份有限公司联合发布的《指引》对三家市场中介机构原有的多项业务申请材料进行了合并,形成了统一的《境外机构投资者业务申请表》;在办理流程方面,境外机构在完成向中国人民银行上海总部的备案后,只需填写《境外机构投资者业务申请表》、签署相关业务协议,并委托结算代理人向三家市场中介机构分别进行提交,即可完成联网和开户申请;在办理过程方面,三家市场中介机构均在3个工作日内完成联网和开户手续。除此之外,为便于境外机构直接了解业务操作流程,还同时发布英文版的操作指引。

  中央结算公司相关人士表示,本次指引发布实现了业务申请要求及流程的标准化、规范化及一致性,能够有效解决境外机构进入银行间债券市场的实际操作性问题。中央结算公司将继续秉承诚信、责任、服务的核心价值观,发挥优势、集中资源,努力为监管机构和境外机构提供更优质、更高效的服务。

  去年,随着人民币加入SDR取得重大进展,全球机构投资者对包括债券在哪的人民币资产投资需求日益增加,中国人民银行宣布允许境外机构投资者进入中国银行间债券市场和外汇市场。

  今年4月14日,中国央行同时发布了境外央行类机构进入中国银行间债券市场、外汇市场的业务流程。从这两个业务流程来看,几乎涵盖了所有的交易品种,并且资金汇出“无需经相关管理部门批准”。

                                          (摘自一财网, 2016年5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