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近期,保监会发布《中国保险业发展“十三五”规划纲要》(以下简称“纲要”),明确了“十三五”期间我国保险业的指导思想、发展目标、重点任务和政策措施。在保险资金运用方面,《纲要》将发挥保险资金支持经济建设作为“十三五”时期重要的发展战略,集中阐述了如何通过拓宽保险资金服务领域、创新保险资金运用方式、加强保险资金运用风险管控的方式,发挥保险资金期限长、规模大、供给稳的优势,从而提高保险资金服务实体经济的效率。
在拓宽保险资金服务领域方面,《纲要》鼓励保险资金支持国家重大项目和民生工程,引导保险资金通过公私合营模式(PPP)、资产支持计划等方式服务政府投融资体制改革,支持符合资质的保险机构开展境外投资业务。在具体方式上,将债权、股权、股债结合、创投基金、私募基金等纳入了可运用范畴。
在创新保险资金运用方式方面,《纲要》强调发挥市场主体的自主决策机制,支持保险公司为股票市场、债券市场长期稳定发展提供支持。鼓励设立专业保险资产管理机构,允许设立夹层基金、并购基金、不动产基金,支持保险资金开展抵押贷款及参与资产证券化业务。此外,《纲要》提出建立保险资产交易机制,建设保险资产集中登记交易平台的要求。
与此同时,《纲要》也强调了保险资金运用的风险管控。《纲要》以构建现代化多层次的保险资金运用监管体系为核心,通过加强现场和非现场监管、强化事中和事后监管、完善监管信息系统建设、推进属地监管等措施,促进保险资产负债管理由软约束向硬约束转变,以实现保险资金运用安全性、流动性和收益性的统一。
事实上,近年来保监会一直在积极推进保险资金运用市场化步伐,在合理控制风险的前提下拓宽保险资金投资范围。此次《纲要》中对于保险资金运用的进一步设定,对于保险行业自身、国内资本市场及实体经济的发展都具有积极意义,将成为未来几年保险资金运用市场化改革的行动纲领和监管履职的重要依据。保险资金投资范围的拓宽和运用方式的创新,有利于保险资金增强投资能力和盈利能力,提升保险行业偿付能力和综合竞争力。此外,因具有期限长、规模大、供给稳的独特优势,保险资金通过多种方式和渠道进入股票市场和债券市场,有助于国内资本市场的平稳健康发展。在国内经济转型升级过程中,保险资金通过不同方式满足国家支持产业、重大项目和民生工程的融资需求,有助于服务实体经济发展,从而发挥支持国内经济建设的重要作用。
(摘自金融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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