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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方融资平台发债条件放松:6 个月内到期、取消“单 50%”限制
发布时间:2019-03-18 点击率:1070
21 世纪经济报道记者获悉,沪深交易所上周窗口指导放松了地方融资平台发行公司债的申报条件。主要内容包括:对于到期债务六个月内的债务,以借新还旧为目的发行公司债,放开政府收入占比 50%的上限限制,但不允许配套补流。
消息人士指出,该窗口指导并未发文。但市县级地方政府平台由于评级较低,发行仍面临投资人意愿不足难题。
上交所 2016 年 9 月公告,对地方融资平台的甄别标准进行了修订,具体为:一是将“双 50%”调整为“单 50%”。即报告期内,发行人来自所属地方政府的收入占比不得超过 50%,取消现金流占比指标;二是调整指标计算方法。为提高指标合理性,发行人计算政府性收入占比,除了可采取报告期内各年度政府性收入占比的算数平均值外,也可采取“加权平均法”(各年度源自地方政府的收入总额/各年度营业收入总额)。
今年《政府工作报告》指出,鼓励采取市场化方式,妥善解决融资平台到期债务问题,不能搞“半拉子”工程。
(摘自和讯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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