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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级虚高现象明显改善 新规实施促评级生态持续优化
发布时间:2022-08-10   点击率:363

  8月6日,《关于促进债券市场信用评级行业健康发展的通知》(以下简称“信评新规”)正式生效。经过一年的缓冲期,信用评级机构在评级方法体系建设、内控机制、信息披露等方面作出了哪些调整;信评新规施行后,会对市场造成哪些影响;步入2022年下半年,国内信用债市场评级调整将呈现哪些趋势,备受关注。

  近日,中国银行间市场交易商协会对2022年第二季度债券市场信用评级机构业务运行及合规情况进行了通报。从通报内容来看,自信评新规发布以来,债券市场全部评级机构均按照新规要求积极推进落实。期间,信评业务发展也呈现一些新特征:二季度,国内主体评级的承揽量环比显著增加;负面评级调整远多于正面调整;级别下调中,超七成为小幅度下调;近两成企业获得多评级。

  多位接受《金融时报》记者采访的专家表示,二季度,信用债发行主体评级大规模下调的现象得到缓解,但仍远高于上调评级数量,一方面,是受到国际环境复杂严峻和国内疫情冲击等超预期因素影响;另一方面,也反映出在信评新规下,监管机构对评级机构加强监管,评级虚高的现象得到明显改善,评级机构对于评级上调的态度将更加谨慎。

  随着我国资本市场对外开放日益深化,信评行业在推进债券市场互联互通过程中将发挥越来越重要的作用,信评新规将推动评级机构专注于加强自身评级业务能力建设、回归业务本源,不断提升评级质量和区分度,更好地发挥信用评级缓解信息不对称、揭示信用风险、促进债券市场发展的功能,从而进一步促进债券市场的高质量发展。

  二季度负面调整显著多于正面调整

  截至二季度末,我国债券市场共有14家信用评级机构,存续的公司信用类债券发行主体共计4779家。通报显示,二季度,14家评级机构共承揽非金融企业类主体评级1216家,金融企业等其他类主体评级169家,环比分别大幅增加102%和117%。

  从评级调整来看,二季度,评级机构共对87家发行人进行了评级调整,同比减少3.33%。其中,正面调整只有9家,负面调整有67家,另有9家列入信用评级观察名单。

  “二季度评级调整主要反映两个变化:第一,评级调整家数小幅减少;第二,负面调整居多。”中信证券首席经济学家明明在接受《金融时报》记者采访时表示,综合两点变化来看,调整频率变化不大,但是,调整方向明显呈现出降级趋势,说明在信评行业规范过程中,外部评级中枢下移的趋势比较明确。

  “企业信用评级中一个重要功能就是反映企业经营与资产负债状况。”光大银行金融市场部宏观研究员周茂华对《金融时报》记者表示,二季度,由于国内经济受内外多个因素超预期影响,经济下行压力加大,部分行业企业经营遭遇困难,盈利情况有所下滑,且资产负债率也出现边际抬升现象,从而导致面临一定的评级下调压力。

  从不同类型的发行主体来看,东方金诚研究发展部分析师刘暮菡告诉《金融时报》记者,地产行业信用风险持续暴露和部分弱资质区域城投平台再融资难度上升,评级负面调整数量仍高。

  “一方面,年初以来,地产行业信用风险持续发酵,且信用风险向建筑施工、建筑装饰及家居装饰等相关行业蔓延,评级负面调整较多;另一方面,严控新增地方政府隐性负债政策环境下,城投融资监管趋紧,叠加土地出让金收入下降,负债率较高的省份部分平台腾挪空间下降,城投平台评级下调现象明显增加。”刘暮菡说。

  刘暮菡进一步表示,尽管城投平台主体评级遭遇负面调整数量增加,但今年产业债(不包括地产债)整体融资环境改善,加之地产及相关行业信用风险已在前期通过评级下调及时进行提示,因此,二季度评级负面调整家数同比减少。

  行业生态多方面明显改善

  我国信用评级行业存在评级虚高、区分度不足、事前预警功能弱等“顽疾”,长期以来为市场所诟病。2021年8月,信评新规发布,从提升评级质量和区分度、完善内部控制、加强信息披露、加大对违规行为惩戒力度等方面强化信用评级行业要求,被视为我国对信用评级行业加强监管、推动行业市场化改革进程的又一信号。

  如今,经历了一年的整改过渡期,《金融时报》记者了解到,截至目前,债券市场全部评级机构均按信评新规要求推进“个体信用+外部支持”的评级逻辑安排,过半数机构已经先行应用,开始在评级报告中披露。

  根据信评新规要求,信用评级机构应当长期构建以违约率为核心的评级质量验证机制,制定实施方案,2022年底前建立并使用能够实现合理区分度的评级方法体系,有效提升评级质量。在中诚信国际研究院副院长袁海霞看来,预计2022年违约率倒挂现象将有所缓解。

  “过渡期内,国内各家评级机构已基本陆续完成评级方法和模型更新,并在基于受评主体自身信用状况的基础评级环节(BCA),逐步拉开了发债主体区分度。”刘暮菡表示,与此同时,评级公司对于评级上调趋于谨慎,并更加注重及时发布评级下调提示和风险预警,也表明评级监管趋严环境下,级别竞争现象已得到明显改善。

  上述新变化从二季度的通报中也得以窥见一斑。信评新规提出,鼓励发行人选择两家及以上信用评级机构开展评级业务。据通报显示,截至2022年6月30日,银行间市场和交易所市场共有914家发行人获得2个及以上评级机构出具的主体评级,占存续的公司信用类债券发行主体的19.13%;其中,131家发行人的评级结果不一致,不一致率为14.33%,环比减少0.89个百分点。

  明明表示,通过引入多评级的方式,能够发挥交叉验证的功能,形成对发债企业更加立体的评级结果,对于投资机构也更有参考价值。

  此外,违约预警方面,二季度新增两家企业首次违约,从跟踪评级及时性来看,1家评级机构提前6个月进行负面调整预警,提前3个月进行级别下调。分析人士表示,加强信用风险预警有助于投资者及时识别违约风险,对维护信用债市场的稳定发展具有重要意义。

  信用评级市场化改革持续推进

  近年来,我国信用评级行业的市场化改革不断推进。刘暮菡表示,监管方面,随着债券市场互联互通进程的加速,信用评级领域银行间市场和交易所市场统一监管取得实质性推进,且监管逻辑发生系统性调整,评级市场准入从准入制转向备案制,从信用评级结果监管转向行为监管。

  同时,从市场角度出发,去年8月,人民银行宣布试点取消非金融企业债务融资工具发行环节信用评级的要求。刘暮菡认为,取消强制评级,推动外部信用评级逐步切换至由投资人信用风险需求驱动,将评级需求的主导权交还市场,推动加快信用评级行业市场化进程。此外,评级行业对外开放程度不断深化,标普、惠誉等国际评级机构已完成相关备案并开展业务。

  “不过,当前仍有一些改革目标有待落实,比如,信评新规提出发挥‘双评级交叉验证’,鼓励发行人选择两家及以上信用评级机构开展评级业务,但目前采取双评级的企业占比依然不高;信评新规提出鼓励投资人付费模式,但目前市场主流依然是发行人付费。”明明说。

  8月6日,信评新规结束过渡期,正式进入施行阶段。在明明看来,这将加速落实各项市场化改革目标,包括多评级、投资人付费等,从而进一步发挥信用评级的风险揭示功能,遏制评级虚高现象。

  “信评新规明确了信用评级机构市场化改革方向,强调了信用评级机构完善内部治理,保持信用评级独立性,不断提升信用评级专业水平;同时,明确了信用评级行业的监管方向,对于行业健康规范发展、促进信用评级功能发挥等提供了坚实保障。”周茂华认为,其正式施行将推动信用评级行业规范发展、创新发展,促进信用评级市场高质量发展,充分发挥风险揭示功能,更好服务实体经济。

  “长期来看,信用评级行业这一重要指导性意见的正式施行,将加速评级行业健康生态的重塑和发展,预计未来评级质量将得到有效提升,评级结果将逐步实现合理区分度。”刘暮菡认为,尤其是对于评级机构来说,随着各项配套指引不断补充完善,评级机构的生存发展将在更大程度上取决于投资人的认可,这将促使评级机构更加重视“声誉机制”,更加注重评级质量和产品服务的竞争,通过评级方法、模型的不断完善和更好发挥风险揭示及定价功能,来满足资本市场信用服务新需求。但在这一过程中,也需要市场参与各方配合,共同提高信用风险管理能力,使评级机构更好服务于债券市场健康发展的大局。

  新世纪评级研发部相关人士也表示,未来,在五部委及信用评级各相关方的协同努力下,我国评级生态环境将进一步优化,评级行业的发展和竞争将更加公平、公正,从而为债券市场的高质量发展奠定坚实基础。

                                                                                                (摘自金融时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