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贸易应收首度证券化 资产盘活获得新途径
发布时间:2015-01-09   点击率:733

  2014年12月24日,国内首单贸易应收账款资产证券化产品——五矿发展应收账款资产支持专项计划(下称“专项计划”),由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下称“中信证券”)作为管理人和推广机构向市场成功发行,于2014年12月31日在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完成备案,由此成为首批在协会备案的专项计划项目之一,并将于近期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下称“上交所”)挂牌转让。该专项计划在设计、发行过程中攻克了以贸易应收账款作为基础资产进行证券化交易中的大量技术难题,成功将债券市场资金与流动性较差的应收账款资产进行嫁接,有效提高了中央直属企业账面资产流动性,在引入低成本资金的同时,为市场化方式盘活央企存量资产找到了一条行之有效的创新之路。
    该专项计划通过发行资产支持证券的形式从资本市场募集资金,该资金将用于向五矿发展购买符合预定标准的贸易应收账款。所购应收账款的回款将作为向投资人支付资产支持证券本息的对应资金。该专项计划产品发行总额为29.41亿元,其中优先级评级为AAA,占比为90%,次级未进行评级,占比为10%。专项计划的预期存续期限为发行之日起3年。
  此次中信证券发行的专项计划项目在进行全面尽职调查的基础上,充分参考了海外贸易应收账款证券化项目的先进经验,成功攻克了“无息资产有息化”、“短期资产长期化”等多个技术难关,在国内资本市场首次推出贸易应收账款资产证券化产品,填补了国内此类产品的市场空白,并为国内资产证券化业务参与机构提供了宝贵的业务经验。
  该专项计划的初始基础资产为192个债务人对应的11172笔应收账款,债务人分布在30个省、自治区和直辖市,债务人行业包括建筑业、批发和零售业、制造业和房地产业、仓储业等等。据项目组介绍,该产品设计中面临大量技术难点,包括如何在有效控制资金成本的条件下进行产品增信,如何设定合理的应收账款转让对价,以及如何规避和化解逾期、违约等贸易应收账款所具有的特有风险等。为了解决这些问题,中信证券项目组参考大量海外贸易应收账款产品结构,以成熟市场同类产品为蓝本,结合五矿发展开展贸易业务的具体业务流程,为其量身定制了一套从其业务实际出发的交易结构。
  该项目为解决以期限较短的应收账款获得较长期限资金的问题,采用了循环购买的交易结构。在资产池的管理上,该专项计划委托五矿发展作为资产服务机构,负责资产池的日常维护和资金回收等工作,做到了应收账款资产、资产回收资金、证券兑付资金三者的一一对应。
  据了解,在五矿发展应收账款专项计划项目之前,国内也有其他机构尝试以贸易应收账款作为基础资产进行了私募类证券化探索,但此类项目往往存在现金流无法对应到基础资产实际回款表现,法律结构不够健全,投资人认可程度不高等问题。其实质是将应收账款进行质押融资,而非达到破产隔离、资产真实出售的资产证券化项目。
  应收账款的资产证券化业务,很早即得到监管机构和市场的共同关注。2014年3月,证监会新闻发布会提及“大力发展应收账款证券化等企业资产证券化业务”;5月,证监会《关于进一步推进证券经营机构创新发展的意见》(证监发【2014】37号)提出“发展应收账款、融资租赁债权、基础设施收益权等资产证券化业务”,再次将应收账款证券化作为典型业务类型进行强调。
  根据不完全统计,仅国内上市公司的应收账款即达到2万亿以上的规模,对于相当一部分企业来说,应收账款的证券化对于其盘活存量资产,促进资金融通,调整财务结构具有非常重要的作用,因此业内人士对该项目模式的市场前景普遍较为看好。

  据悉,该项目也是新规发布以来在上交所挂牌的第一批专项计划项目之一。上交所历来重视资产证券化业务,2005年以来,在上交所挂牌的资产证券化产品规模约350亿元,其中2013年3月证监会颁布资产证券化业务相关规定以来,共有9个产品在上交所发行、转让,发行金额超过100亿元。已挂牌产品基础资产类型有租赁债权、基础设施收费收益权和企业应收账款债权等。

(摘自中国日报网,2015年1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