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由中国人民银行研究局指导、浙江省温州市金改领导小组主办、温州市人民政府承办的温州金融综合改革三周年主题活动在浙江省温州市举行。温州市委常委、副市长王毅在通报温州金改三周年进展情况时说,温州金改三年实现了成为全国首批民营银行试点城市、全国首创具有地方特色的民间资本管理公司、成立全国首个地方金融管理局等十个“全国第一”。浙江省温州金融综合改革领导小组当天发布了《关于进一步深化温州金融综合改革试验区建设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今后将从做强做实做优地方法人金融组织、支持互联网金融创新发展等12个方面深化温州金融改革。
王毅在通报温州金改三周年成果时说,温州金改三年实现了十个“全国第一”:成为全国首批民营银行试点城市;全国首创具有地方特色的民间资本管理公司;首创民间借贷服务中心,搭建民间借贷综合服务平台;成立全国首个地方金融管理局,首创民间金融组织非现场监管系统;全国首创民间融资立法并成为全国首个地方金融监管执法类别城市,开出全国首单民间融资执法行政罚单;全国首创“温州指数”,引导民间融资利率市场化;全国首创发行小额贷款公司优先股和定向债,发行全国首单副省级以下城市保障房私募债;全国首创“地方发、地方用、地方还”的“幸福股份”和“蓝海股份”模式;成立全国首个地级市人民银行征信分中心;成为全国首批外商投资企业外汇资本金意愿结汇试点城市等。
王毅说,国务院下达的12项金改任务,除一项需要国务院统一部署,其余11个项目温州已经破题,并且积累了一些可借鉴、可复制的“温州经验”。其中包括:民间资本进入金融领域取得阶段性突破,温州民商银行于3月26日正式开业,这是民营银行试点政策实施以来浙江省第一家、全国第三家获准开业的民营银行;打出破解“两多两难”的组合拳,温州市三年来增加金融业融资规模超过2000亿元;初步形成资本市场的温州板块,全市股份有限公司总数达487家,在全省占比从金改前的4.53%提高到15.4%;走出地方金融监管的温州特色之路,率全国之先成立地方金融管理局,与金融法庭、金融仲裁院和金融犯罪侦查支队构成地方金融监管框架,出台全国首部地方性金融法规《温州市民间融资管理条例》;汇聚化解“两链”风险的各方合力,坚持“省市县镇”四级联动、“政银企法”四方联手化解企业“两链”风险。
浙江省政府金融办主任、浙江省温州金融综合改革领导小组副组长丁敏哲在新闻发布会上说,提出进一步深化温州综合金融改革试验区建设的意见,是为了更好适应新常态下国内经济金融运行的变化,结合温州实际,借鉴和吸收其他地区金融改革的做法和经验,为全面金融改革创新和防范区域性金融风险提供可借鉴、可复制的经验。
据介绍,《意见》共12条,具体包括做强做实做优地方法人金融组织,创新优化金融产品和服务,深入推进农村金融改革发展,深化保险服务实体经济,支持互联网金融创新发展,大力发展多层次资本市场,探索建立政府增信长效体系,拓展外向型金融服务交流,构建区域金融稳定机制,创新司法实践保障金融稳定,推动地方金融监管创新,优化区域金融生态环境等。
(摘自金融时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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