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2015年1月15日,中国证监会发布《公司债发行与交易管理办法》。新规发布后,公司债市场迅速发展,根据Wind资讯统计,截至10月31日,已完成公司债公募发行3194.19亿元,非公开发行2598.49亿元,发行总额是2014年同期的5.1倍。在当前宏观经济持续下行,企业融资需求持续萎缩的背景下,公司债市场管理简政放权后融资效率的巨大提升为经济稳增长作出了显著贡献。尤其是交易所在新规发布后通过制度安排上的设计,有效促进了市场活跃度。
丰富发行方式 债券发行规模增加
按照新规,“公司债券可以公开发行,也可以非公开发行”,而且公开发行取消保荐制和发审委制度,从而加速审核。而私募发行采取发行后备案,同时将交易和转让场所进一步拓展至新三板和证券公司柜台。此外,发行方式更加灵活,公开发行公司债券“可以申请一次核准,分期发行。”数据统计,今年以来,公司债一级市场发行共有514只,发行金额约为5792.68亿元。而去年同期,公司债发行仅388只,发行金额仅为1143.58亿元。
建立现代交易制度 活跃债券发行市场
当前交易所债券市场发行活跃除了审批效率高之外,另外一个重要因素是交易所市场逐步建立健全了以中登公司作为交易对手的场内质押式回购等现代交易制度。与银行间市场一对一场外质押模式不同,交易所市场的场内质押回购模式为债券交易和融资提供了更好的流动性支持。尤其在经历了2013年6月债券市场巨大的流动性冲击后,交易所市场为越来越多的机构投资者所青睐,托管在交易所市场的债券规模快速增长。在银行间和交易所跨市场托管的债券规模在2013年6月为3.4万亿,到此次公司债新政实施的2015年5月跨市场托管规模已达5.2万亿,2015年9月跨市场托管规模更是增加至6.6万亿,也就是说近4个月,从银行间市场转托管至交易所市场的债券规模达到1.4万亿,这一数额超过以往任何一个年份跨市场托管的增量。
这种变化实际上是国内机构投资者对交易所交易机制的自发选择。在中国债券市场仍以银行间市场为主导的背景下,交易所市场的发展在很大程度上弥补了银行间市场的不足,进一步完善了整个债券市场的基础设施建设。
降低企业融资成本 传导货币政策意图
在降低企业的融资成本方面,新规颁布后的公司债市场同样效果显著。受6月份以来两次降准、降息的影响,公司债发行利率持续下行,尤其高等级公司债券利率下行幅度明显超过银行间市场,充分传导和实现了当前的货币政策意图。
公司债新规开启后,发债企业中大多数是房地产企业,核心原因在于房地产作为国民经济中体量最大的产业,多年来在资本市场融资缺乏通畅的直接融资渠道。随着中国的房地产行业未来增长整体放缓,地产业将面临结构性调整,中小地产企业将不断被排名前二三十位的大地产公司整合,因此,中小地产公司可能存在经营风险,但大地产公司在行业整合过程中则有机会继续做大做强,品牌和效益提升,抗风险能力增强。
在此背景下,交易所开启排名前列的地产公司发行公司债券体现了有保有压(支持大的、信用级别高的房产企业,限制中小规模、信用低的地产企业)的监管态度,有效降低了地产企业融资成本,加速了行业整合,促进了优胜劣汰,同时也为市场投资人提供了高品质债券资产。
完善分类管理制度 提升债券市场成熟度
交易所公司债市场在过去多年的运行中没有将个人投资者排除在外,导致在个别债券产生信用风险时可能会使得抗风险能力较弱的个人投资者产生损失,同时也加大了风险化解难度。针对这一问题,新的发行与交易管理办法引入了分类管理制度,完善了投资者适当性管理安排。经过近几个月的实践,公司债发行基本实现了全机构化参与,无论是风险承受能力还是交易决策能力,专业的机构投资者都更强,投资者结构的改变将有助于提升交易所债券市场的成熟度。可以说,公司债发行新规的实施既是对交易所债券市场深度和广度的拓展,也是对公司债市场监管和运行机制的改进和完善。
根据BIS数据统计,2014年底,中国债券市场规模高达47030亿美元,其中非政府债规模为30170亿美元,分别位居世界第四位(前三为美国、日本、英国)和第三位(仅次于美国、英国),但根据国际证券交易所联合会统计,不算美国、英国等债券大国,2014年底欧洲的德国、西班牙乃至亚洲的韩国、印度、越南交易所挂牌债券只数都大幅高于中国。具体成交金额上,沪深交易所也无法企及韩国、西班牙等国,仅与印度交易所相当。上述情况表明,在没有美国、英国那样悠久的经纪人传统和活跃的交易商报价的国家中,交易所债券市场因其集中、高效的交易机制,始终发挥着重要的交易和定价职能。以此观之,为完善中国金融市场基础设施,提升金融市场配置资源的效率,以交易所为代表的公司债市场仍有较大发展空间。
(摘自中国证券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