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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大AMC已发行9期ABS 银行不良资产证券化重启呼声渐高
发布时间:2015-11-25   点击率:1005
  当下,通过四大资产管理公司(AMC)处理银行不良贷款资产的方式,已无法满足银行的需求:一方面是银行不良资产规模不断膨胀,另一方面是AMC处理银行不良资产对银行资本回收率压得较低,因此银行不良贷款直接证券化被再次提了出来。但由于银行不良贷款的资产构成、成本、产品设计等都与普通信贷资产不太一样,不良贷款较普通信贷资产的违约风险更大,其证券化对信息披露和科学评估定价的要求更高,商业银行不良信贷资产直接证券化或仍有较长的路要走。
    “对于金融资产管理公司而言,不良资产证券化早已展开,且进行了较好探索,已趋于成熟;而银行不良贷款直接证券化则进展缓慢,这也是大家这几年一直关注的。”一位业内人士分析指出。
    今年以来,银行不良贷款证券化重启之声不时传出。此前,浙商资产管理研究院研究员戴苗指出,从入池资产来看,基础资产均是各金融资产管理公司从银行收购的不良信贷资产;从发行场所来看,几乎全部在银行间债券市场发行。未来在交易所发行也将指日可待。实际上,相比试点时期,信贷资产证券化的基础资产主要是住房抵押贷款和汽车金融类贷款等,而近两年来,基础资产的范围有所扩大。
    以2015年长城资产发行的“金桥通诚2015年第一期信贷资产支持证券”为例,其发行金额为13.4亿元,主承销商为中信证券;入池资产为分属于6户不同借款人的6笔信贷资产,主要为从商业银行和信托公司等金融机构收购的不良贷款;同时,分布5个行业,包括建筑及建造业、商务服务业等。
    除资产管理公司外商业银行方面,早在2008年,建行就曾成功发行了试点的不良资产证券化项目。中信建投的报告指出,资产管理公司和商业银行发行不良资产证券化的区别主要体现在目的、出表要求、处置力度等方面,比如资产管理公司的基本任务是处理不良以回收资金,因此更注重回收的时效性;而商业银行则主要是为了缓解资产质量压力,降低表内风险等,需要更多考虑处置的合理性,包括定价,风险转移和隔离等。而伴随着银行不良贷款的攀升,银行不良贷款证券化亟待重启的声音渐起。9月底,银监会副主席曹宇曾公开表示,支持通过资产证券化、银行业信贷资产登记流转平台等途径,盘活存量资金,处置不良资产。

  不过,相比我国金融资产管理公司发行不良资产证券化项目,银行不良贷款直接证券化还有待探索。“商业银行直接进行不良证券化在技术上可行,但可操作性值得商榷。首先,资产证券化的主要作用是筹集流动性,考虑到商业银行不良贷款占比仍相对较低,即使证券化,筹集流动性的作用也不大;其次,与其他标的资产不同,不良贷款证券化分散风险的作用也不大。在其他资产的证券化过程中,商业银行一般会持有部分劣后级的份额,而对不良贷款来说,如果商业银行通过这种形式继续承担大部分信用风险,则就失去分散风险的意义。”交通银行金融研究中心高级研究员许文兵表示。

                                                        (摘自每日经济新闻)